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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通知】这几天,佛山将暂停医保结算业务!暂停期间相关业务这么办!发表时间:2021-05-11 08:16网址:https://www.fsyd120.com/ 各位参保人和有关单位注意啦!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和 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 佛山市定于2021年5月20日 正式切换使用国家规划、省级 部署建设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(“省医保平台”)。 切换上线期间,将暂停 全市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 等相关业务 切换期间医保业务办理指引如下: 1、5月9日(周日)20:00分起,暂停门特待遇申请、转院转诊、生育就医确认、家庭病床、意外伤害登记等业务办理; 2、5月15日(周六)20:00分起,暂停住院、门特、家庭病床的联网结算;暂停外购药药店门特的联网结算。 3、5月18日(周二)20:00分起,暂停市内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的联网结算。 5月20日(周四)8时 系统切换期间办理业务指引 市内医疗、异地医保住院联网结算。 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办理入院或出院的,可先行垫付,待恢复服务后由科室医生、护士通知再办理补录登记、补结算及补退费等手续。异地医保也可回参保地申请医疗费报销 。 02 特定门诊、普通门诊联网结算 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先行垫付,保留好发票,待恢复服务后可到收费处补登记、补结算、补退费等手续。 03 异地住院联网结算 暂停服务期间,参保人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的,可向医疗机构申请恢复服务后进行补结算,或由参保人全额支付医疗费后,到本市参保所在地办理零星报销手续;办理入院的,可在恢复服务后由医疗机构补办入院手续。参保人在本市医疗机构办理转院的,可由医疗机构先出具纸质版转院证明,恢复服务后再由医疗机构在系统上进行补登记。 暂停服务期间,异地参保人在本市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的,可在恢复服务后由医疗机构补办入院手续;办理出院的,可在恢复服务后进行补结算,或参保人垫付相关费用后回参保地申请医疗费报销。 04 社保经办机构(含行政服务中心等窗口)医保业务办理 暂停服务期间,各级社保经办机构(含行政服务中心等窗口)将采取线下收取资料方式办理相关医保业务,做好业务受理登记,待恢复服务后进行集中补录、核发,办结时限顺延。其中一次性补缴医疗差额年限、居民医保中途参保申请后因系统切换导致不能及时办理的,恢复服务后按政策办理,待缴费达账后,参保人医疗保险住院、门特等相关待遇(普通门诊待遇除外)可从申请之日起的次月开始享受。 05 在市内医疗机构申请类业务。 暂停服务期间,市内医疗机构办理的门特待遇申请、转院转诊、生育就医确认、家庭病床登记等业务,采取线下先收取相关资料的处理方式,待恢复服务后再由医疗机构在系统上进行补登记,享受待遇开始时间按照收取资料的日期予以录入,原则上不得早于收取资料的日期。 06 公共服务渠道 暂停服务期间,“i社保”APP、佛山社保小程序、社保网站、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机、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佛山分厅、粤省事、佛山通APP、市民之窗、支付宝城市服务、微信城市服务、广播电视机顶盒等公共服务渠道暂停受理医保经办业务,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。查询类业务服务不受影响,但数据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。 07 电子社保卡及医保电子凭证线上支付功能 暂停服务期间,电子社保卡、医保电子凭证在医疗机构的线上结算支付功能暂停使用。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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